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,除了醫生、護士與相關檢疫人員之外,其實「殯葬業」也是接觸疫情的第一線。
有幸應高雄市衛生局的邀請參與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、感染管制措施及屍體處理作業流程研商會議」,會議中我們針對實務情況及防疫需求提出經驗,同時回想起過去曾於「SARS」疫情發生時,自願前往醫院進行接運的時的種種情況。
我們經歷過「SARS」、「88風災」的遺體接運處理,對相關的防護作業十分熟練。在參加教育訓練時,我們深切明白到高雄市政府對防疫的決心,不論對防護裝備的支援、本次疫情的感染特性等,都為我們之前研商的內容提出解決方案。我們有信心本次防疫工作中負責的岡位上做到最完善。
讓我們一起走過這次的病毒戰役!
武漢肺炎(2019 新型冠狀病毒)台灣疫情持續更新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陸續公布自主健康管理及居家檢疫的規範。什麼是自主健康管理?誰又該居家檢疫?如要居家隔離,企業會給薪嗎?誰可以請「防疫照顧假」?跟工作者息息相關的規定一次整理給你:
Q1. 你需要自主隔離嗎?誰該居家檢疫?
1. 從湖北省返台,或是跟確診個案有接觸的人:居家隔離 14 天,不得外出。
衛生主管機關會開立「居家隔離通知書」,每天主動追蹤兩次。如違反相關規定,最高處新台幣 30 萬元罰鍰。
2. 具中港澳旅遊史、據南韓旅遊史者:居家檢疫 14 天,不得外出。
2 月 6 日起全中國(含港澳)列二級以上流行地區,凡是從中港澳入境的民眾,皆居家檢疫 14天。檢疫人員會開立「居家檢疫通知書」,由里長或里幹事協助每日詢問健康狀況。如違反相關規定,最高處新台幣 15 萬元罰鍰。
自 2 月 7 日起,港澳人士入境台灣後,也要居家檢疫 14 天。
自 2 月 10 日起,經香港、澳門轉機入境旅客,需居家檢疫 14 天。
因韓國病例數大幅增加逾 800 例,旅遊疫情建議升為第三級,提醒民眾避免非必要旅遊。自 2 月 25 日起,自韓國入境的外籍人士,需進行 14 天居家檢疫;本國籍人士於 2 月 25 日、26 日自韓國入境者,須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,另自 27 日零時起入境之本國籍人士則實施 14 天居家檢疫。
3. 有四種對象: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,盡量避免外出。
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2 月 24 日公布的訊息,以下 4 種對象為自主健康管理的範圍:
申請赴港澳獲准者
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
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
自「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」第一級、第二級國家返國者
2 月 16 日起,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全球 COVID-19(武漢肺炎)疫情擴大,啟動加強社區監測方案,監測對象如下︰
(一) 14 天內有國外旅遊史(包含新加坡、泰國及日本及其他國家)或曾接觸來自國外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接觸史,且醫師高度懷疑COVID-19感染之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個案。
(二) 發燒/呼吸道症狀群聚現象者。
(三)「抗生素治療3日未好轉且無明確病因」、「群聚事件個案」或「醫護人員」之肺炎個案。
經醫師判斷無須住院之民眾,需返家自主健康管理,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,須留在家中,不可外出,同時於發病後 14 日內落實自主健康管理。
Q2. 因防疫在家隔離,該請什麼假?企業給薪嗎?
1. 因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自主管理須配合隔離
如非因公務因素,可請 特休、病假或事假 ,依照假別會領到全薪、半薪、無薪,也可以經由勞資協商調整工作時間。
根據 2 月 25 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的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,也可請防疫隔離假。
如果員工是自主健康管理、有出勤意願,但公司因為員工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而要求他不要出勤,那員工可不請假,企業照給工資。
2. 若家人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,需親自照顧
如家人為生活無法自理的隔離者/檢疫者,可請防疫隔離假,如家人屬自主健康管理者,可請「 家庭照顧假 」,也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安排特別休假。家庭照顧假全年可請假天數為 7 天,不給薪。如果勞工提出此請假申請,公司不能拒絕,也不能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、考績,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
3. 非公務因素感染「武漢肺炎」
治療期間可請 特休、病假或事假 ,依照假別會領到全薪、半薪、無薪。
4. 如果你因公務感染「武漢肺炎」、需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
可以請公傷病假,企業需依勞基法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。
Q3. 防疫照顧假是什麼?
基於防疫所需,高中以下學校延後至 2 月 25 日開學。由於 12 歲以下的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,因此在 2 月 11 日至 2 月 24 日期間,如果家長有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的需求,父母其中 1 人可以申請「防疫照顧假」,最多 14 天。
Q4. 我是高中生家長,我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?
不行。如果 12 歲以上的國、高中生家長有照顧孩子的需求,可依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請家庭照顧假,全年可請假天數合計 7 天。
Q5. 防疫照顧假會給薪嗎?
此假別沒有強制雇主應付薪資,是否給薪由勞資雙方協議決定。
Q6. 如果公司不給請防疫照顧假,要我請事假或特休,如何處理?
公司必須准假,不能視為曠職、不能強迫請事假、不能扣全勤獎金、也不能以此為由解僱。如果公司強制員工請特別休假或事假,會違反勞基法第 38 條或第 43 條規定,處罰金額為 2 萬元至 100 萬元。